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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公益活动

2008-02-29 12:10:24 中国营销咨询网 作者:吴子敬 浏览次数: 收藏 我要投稿
[提要] :   树立中国品牌在国内外的形象,让更多的中国标志性品牌走向世界,引导品牌消费,繁荣规范市场, 商务时报社、世界华商杂志社、315电视台、中华卫视、企业科技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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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

大型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深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树立中国品牌在国内外的形象,让更多的中国标志性品牌走向世界,引导品牌消费,繁荣规范市场, 商务时报社、世界华商杂志社、315电视台、中华卫视、企业科技与发展杂志社、中国消费者联盟等单位,决定联合主办“2008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大型公益活动,并将于2008426日在人民大会堂或中央电视台梅地亚中心召开“2008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论坛。 


    
为感谢广大公众的参与,主办承办单位将从投票公众中抽取500名幸运奖,每人赠送2008年全年《商界领袖》杂志1套或2008年全年《商务时报》1份。

 一、推举程序:
  1
、候选提名:主办单位听取行业协会、政府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意见,提名不同行业(产品)候选品牌50个左右。
  2
、网上公示:主办单位将提名的不同行业(产品)的候选品牌,在互联网上予以公示。
  3
、网民投票:网民通过互联网对候选品牌进行投票推选。
  4
、评委会审核:主办单位组成由行业专家、记者、广告人、品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品牌投票审核。
  5
、综合评定:根据网民投票、评审委员会审核的结果,综合审定“
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 、“中国行业十大标志性品牌”等。
  6
、公布结果:根据综合审定结果,主办单位在人民大会堂或中央电视台梅地亚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品牌名单。
  7
、论坛年会:在公布品牌名单的同时,召开“
2008中国十大标志性品牌”论坛。
 
二、时间安排:  
 1
、候选提名:20080101-01月 31日。
 2
、网上投票:2008021-03月31 
 3
、评委会审核:20080401-04月15
 4
、综合审定:20080415-25日。  
 5
、公布结果:20080426。  
 6
、论坛年会:20080426。  


 
三、办事机构:  
    
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主办承办单位联合组成“中国
十大标志性品牌推举组委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名搜网》(www.fbchina.org)。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路380号    
    
秘书长:吴子敬(商界领袖主编、品牌杂志社执行主编)。   
    
秘书长监督投诉电话:010-81957827,手机短信:13391901144

商务时报社

世界华商杂志社

315电视台

中华卫视

企业科技与发展杂志社

全球品牌网

中国消费者联盟

 

 

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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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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