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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政府责任研究

2006-05-30 07:52:00 中国营销咨询网 作者:张向前 浏览次数: 收藏 我要投稿
[提要] :   (1国立华侨大学,福建泉州,362021; 2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1669#,陕西西安,710049)内容摘要: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政府承担更大责任。通过分析政府定位、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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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立华侨大学,福建泉州,362021; 2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1669#,陕西西安,710049)

内容摘要: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政府承担更大责任。通过分析政府定位、政府职能,指出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包含创造机会、承担责任及发展社会组织等三要素。当前我国政府存在职能有待转变、依法行政有待提高、腐败等不和谐问题。政府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人为本、转变职能等。

关键词:和谐社会 政府职能 存在问题 对策

Research on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 of Harmonious Society

ZHANG Xiang-Qian

(HuaQiao University, FujianQuanZhou,362021,China;

Management School of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Shanxi Xi’an,710049,China;)

Abstract: Development harmonize society needs government undertake the larger duty. Through to analyze the government position, government functions, Government developments harmonize the society in-cludes to create opportunity, to undertake the duty and to develop the society organization etc.. Currently, the government exists the function need change, stay to increase according to law administration, corrupt etc. Government develop socialism harmonize society must see the person is the most important, change working talent etc.

 Key-words: Harmonious Society; Government Function;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引言

  和谐是中国社会的传统理想,儒家思想所追求的“允执其中”、“过犹不及”、“和衷共济”等,都主张社会各种力量取得均衡。十六大报告最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六个目标之一。十六届四中全会,将这一目标进一步具体化,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体现,自19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社会内部的利益冲突也逐渐浮出水面,贫困阶层与弱势人群利益有待保护,两极分化及不同程度的社会矛盾,不仅干扰了社会稳定,也威胁经济发展。因此,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转向社会和谐,意义重大,它标志着国家战略在现阶段调整转变。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看,在一个国家由传统社会转入现代社会阶段,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不仅增多,而且其复杂性也大大增长,这些问题的处理需要诚信、有责任、高效能的政府。政府作为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建设的中流砥柱,把握着国家政治建设的大方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政府建设与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发展状况,因此,构建和谐社会,政府理应承担更大的责任。1政府的职能

1.1 政府的定位

狭义的政府即行政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产品等。政府按照公民缴纳的税收和附带授权的责任提供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大小和质量,都应该按照民主决策的程序加以界定和检验。[1]在经济全球化与和谐社会的浪潮中,政府除了代表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还应在推动经济发展、实现民主政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政治稳定中扮演好领导者、决策者与人民公仆的角色。当前我国政府要改变以往的管理型政府的形象,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提供私人和社会团体无力或不愿提供的,却又与其公共利益相关的非排他性服务的政府。除了公共管理型政府外,我国的政府还应该是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一位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各种社会资源,有力维持安定团结的公共秩序,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加快实现现代化的有力代表---强政府角色[2]。无论如何,政府应该是----能力强,威信高,能有效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建立政府良好形象,提高政府执政能力。

1.2 政府的职能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认为,政府的职能主要有四个:保证国家安全、维护司法公正、弥补市场缺陷、保护那些“不能对自己负责”的社会成员。从经济学上讲,市场经济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对资源进行配置,在严格的假定下,价格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可以使资源配置到最优状态,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完全、经济活动外部性等情况,这些假设条件往往得不到满足,从而出现所谓的“市场失灵”[3]。有学者认为: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有六种:社会稳定、社会服务、社会投资、社会保障、市场管理、经济调控[4]。当前我国政府行使的职能主要有:第一,保护公平环境,消除产权歧视,强化产权保护,致力于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二,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关系,鼓励基础研究,进行生态和环境保护,为社会提供市场机制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服务。第三,完善收入分配。完善分税制,规范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第四,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使市场主体能够依据政策、信息自主决策。第五,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表达机制,缓解和化解利益失衡情况,使公民在参与社会的过程中建立新的和谐关系 [5]。有学者认为,现在政府的消极能力很强、积极能力很弱,就是法律的相对制约能力较强,但是把一件事情做好的能力却很弱[6]。要达到和谐社会这个目标,保证政府组织的有效性,政府必须较少或不受利益群体的影响,保持独立政策制定和发挥的强大功能。
张向前,字退之,亦名退知。1976年6月生于福建仙游,先后获管理信息系统工学学士、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学硕士,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博士生
责任编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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