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竞争力的核心在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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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市场竞争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也好,私有企业也好,混合制企业也好,体制的变革只是外在的、显性的变化,它并不是决定企业生死成败的最根本性因素。在国民待遇的游戏规则下,各种不同背景、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同台竞技,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能否生存、发展,最终取决于企业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
企业核心竞争力(TheCoreCompetenceoftheCorporation)最早由两位美国战略管理学家帕拉哈德(C.K.Prahalad)和哈默(GaryHamel)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提出来。这两个美国人认为,所谓核心竞争力是指企业内部经过整合了的知识和技能,尤其是协调各方面资源的知识和技能,企业核心竞争力有三个特征:一、明显的竞争优势;二、扩展应用的潜力;三、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相对于传统的“结构—行为—绩效”分析框架,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不拘于形式和外在的东西,它更多地从企业内在的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企业和市场。企业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被认为是影响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企业要想在未来越来越激烈的市场上获得超额的利润,就必须尽快培养影响顾客价值的核心竞争能力。
中国近两年开始引入核心竞争力的概念,便很快为理论界和企业界所重视并接受。但如何培育核心竞争力则没有固定模式。笔者认为,核心竞争力的核心在于创新,创新是培育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径。什么是创新呢?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J.A.Schumpeter)认为,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熊彼特1911年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创新的概念,并把创划分为五种:一是生产新品种,二是采用新的生产方法,三是开拓新市场,四是利用新原料,五是实施新的组织方式。我们可以将以上五种创新方式归于两个方面:技术进步引起的创新和管理变革引起的创新。
为什么说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呢?这是因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标志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从而在竞争中优势明显。而要在强手如林的竞争中处于这种优势,除了自然垄断,就只剩下创新这条路了。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MichaelPorter)认为,就世界范围来看,大多数企业已经走出了投资推进型增长方式,并开始从投资推进型向创新推进型转变,这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思路不谋而合。企业核心竞争力可以具体表现在企业的技术创新、战略决策、反应能力、产品制造、市场营销、组织管理等方面,而这几方面除了通过经验积累之外,创新是形成竞争优势的最重要动力和源泉。熊彼特甚至认为,只有具备创新精神的经营者才有资格叫企业家。江泽民同志在科技创新大会上讲,创新是一个民族的希望。创新也是一个企业的灵魂和希望。